住建部和科技部联合启动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

发布时间:2014-08-29

       8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14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
       两部委联合发文共同启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是国家层面部委间协同推进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质性举措,是在以往各部门分别实施试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策及资源整合效果的最新探索。申报期间,两部委将联合组织国家智慧城市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把关评审,共同决定试点城市名单;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和科技主管部门也将协同完成对申报城市的申报组织、初审及推荐工作。
本次申报将不限定申请名额,各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城市推荐,最后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文件要求,申报城市应在明确当地城镇化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分析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参照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设置项目,将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基础数据库和智慧社区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并明确各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编写申报书、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和项目投融资方案。
       本次申报重点关注申报城市在项目投融资方面的准备情况,将项目资金准备情况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对具有良好资金支持的项目将在综合评审中给予加分。

       在城市试点之外,本次申报工作新增了专项试点,鼓励智慧城市领域内的行业领先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在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及典型应用、智慧社区(园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多规融合”平台、城镇排水防涝、地下管线安全等领域进行专项试点申报。文件要求,申报主体应分析领域发展方向、目标及面临问题,做好专项试点顶层设计,编制专项试点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同时,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落地实施效果,在申报时需提供2个以上示范地,保证试点项目质量和示范水平。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底前完成专项申报初审并上报住建部;10月底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城市试点初审并报送两部委;由两部委组织综合评审。预计于11月底公布本年度试点名单。

       智慧城市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模式,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促进城市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上的科学发展。住建部将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放在城镇化建设,于2012年启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先后公布两批共193个试点。数据显示,这些试点共涉及重点项目近2600个,投资总额超万亿元人民币。科技部与国家标准委也于2013年9月底选择了20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技术与标准试点示范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00个城市政府表达出申报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的明确意向。

       另悉,为提高我国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推进试点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于2014年8月-10月期间举办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系列培训。第一期培训于8月27日开始,主要为智慧城市申报培训,面向申报本次试点的城市、企业。目前,培训会报名参会城市已超过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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